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认为, 公开传播权区别于复制、演绎权和发行、出租权, 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以不转移作品有形载体所有权或占有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 使公众得以欣赏或者使用作品内容的权利。在此基础上, 本书分析了公开传播权的产生规律、发展规律和构成要件的演进规律。最后本书认为, 现行《著作权法》中应引入公开传播权的定义, 将“在公众传播权”统一为公开表演权, 以避免该类权利过于分散的问题, 同时还应扩大“向公众传播权”的控制范围, 使其与国际条约保持一致。摘要:有书目 (第168-175页)
附注提要
本书认为, 公开传播权区别于复制、演绎权和发行、出租权, 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以不转移作品有形载体所有权或占有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 使公众得以欣赏或者使用作品内容的权利。在此基础上, 本书分析了公开传播权的产生规律、发展规律和构成要件的演进规律。最后本书认为, 现行《著作权法》中应引入公开传播权的定义, 将“在公众传播权”统一为公开表演权, 以避免该类权利过于分散的问题, 同时还应扩大“向公众传播权”的控制范围, 使其与国际条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