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将裁判思维与证明方法紧密结合, 诠释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差异及融合, 试图使民事案件处理既方法适当又结果理想。书中论述三段论与证明责任裁判思维之运用。提出用三段论法裁判案件无法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事实真伪不明怎么办? 二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与要件待证事实不相符怎么办? 这就需要运用证明责任法来补充。本书将运用证明责任法裁判案件形成系统思维、裁判方法; 厘清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关系及释明权行使, 解决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要审什么、判什么的问题; 阐述了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即法官应具有的过滤裁判思维。论述了事实争议焦点的证明, 包括确定证明对象, 能否证实、如何证实该证明对象以及心证公开与证据自由裁量。摘要:有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