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主要规定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 纳入业务培训: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中小学、用人单位应当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2.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医疗机构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等。二是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三是规定了告诫制度。家庭暴力的情节有轻有重, 草案对不同情节处理有了规定, 对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情节较轻, 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四是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摘要:
附注提要
本书主要规定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 纳入业务培训: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中小学、用人单位应当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2.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医疗机构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等。二是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三是规定了告诫制度。家庭暴力的情节有轻有重, 草案对不同情节处理有了规定, 对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情节较轻, 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四是首次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