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讲义/(英) 亚当·斯密著, R.L. 米克, D.D. 拉斐尔, P.G. 斯坦编, 冯玉军, 郑海平, 林少伟译
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法理学讲义》的主要内容是LJ (A) 和LJ (B)。 LJ (A) 共有六卷。第一卷除了导言部分, 其他均为有关所有权的讨论。第二卷依次讨论了除所有权之外的其他对物权以及三种对人权。第三卷完成了家庭法的讨论。第四、五卷展现了政制形式在“历史四阶段”中的纷繁变化。这两卷许多内容都出现在了《国富论》“关于主权者与国家的支出”一章里。第六卷则是有关“警察”的一卷。与斯密在课程开始时所计划的框架以及LJ (B) 的课程内容相比, LJ (A) 显然不够完整。摘要:有书目 (第548-559页) 和索引
附注提要
《法理学讲义》的主要内容是LJ (A) 和LJ (B)。 LJ (A) 共有六卷。第一卷除了导言部分, 其他均为有关所有权的讨论。第二卷依次讨论了除所有权之外的其他对物权以及三种对人权。第三卷完成了家庭法的讨论。第四、五卷展现了政制形式在“历史四阶段”中的纷繁变化。这两卷许多内容都出现在了《国富论》“关于主权者与国家的支出”一章里。第六卷则是有关“警察”的一卷。与斯密在课程开始时所计划的框架以及LJ (B) 的课程内容相比, LJ (A) 显然不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