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我国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法主要着眼于对因生态环境危害行为而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救济。然而,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 随着那些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背离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恶果的不断累积,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将更为频繁、更为惨重地发生。相对于造成环境侵权损害而言, 某一生态环境危害行为完全可能同时或单独地造成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而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损害则是一种新型的损害, 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生态环境为媒介的环境侵权损害。摘要:有书目 (第266-283页)
附注提要
我国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法主要着眼于对因生态环境危害行为而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救济。然而,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 随着那些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相背离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恶果的不断累积,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将更为频繁、更为惨重地发生。相对于造成环境侵权损害而言, 某一生态环境危害行为完全可能同时或单独地造成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而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损害则是一种新型的损害, 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生态环境为媒介的环境侵权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