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拟将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为主体条文, 将目前《民通意见》《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各分则中相关条文放到对应的主法条之后, 方便专业人士使用查找, 并后附上民法总则与之前民法通则条文的对照。本书拟将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为主体条文, 将目前《民通意见》《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各分则中相关条文放到对应的主法条之后, 方便专业人士使用查找, 并后附上民法总则与之前民法通则条文的对照。摘要:
附注提要
本书拟将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为主体条文, 将目前《民通意见》《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各分则中相关条文放到对应的主法条之后, 方便专业人士使用查找, 并后附上民法总则与之前民法通则条文的对照。本书拟将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作为主体条文, 将目前《民通意见》《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各分则中相关条文放到对应的主法条之后, 方便专业人士使用查找, 并后附上民法总则与之前民法通则条文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