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提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 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推进, 中国农村出现了村民自治这一基层民主治理形式。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方式, 依法自主管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本村公共事务, 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亦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其发展与推广过程中, 有其艰巨性与复杂性。在中国乡村推行三十年后, 当下, 村民自治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村民自治研究正伴随实践进行范式转换, 由价值-制度范式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