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认为, 为实现失能失智老龄人“医护照料”“健康养护”“福祉提升”等目的, 应确立“自我决定”“最佳利益”原则, 作为安养信托制度设计之宗旨。应活化信托制度, 以满足老龄人不同时段之需求, 使老龄人依据不同的生命曲线、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提前进行财产规划, 失能失智时实现“身心照料”“财产管理”之双重目的。摘要:有书目
附注提要
本书认为, 为实现失能失智老龄人“医护照料”“健康养护”“福祉提升”等目的, 应确立“自我决定”“最佳利益”原则, 作为安养信托制度设计之宗旨。应活化信托制度, 以满足老龄人不同时段之需求, 使老龄人依据不同的生命曲线、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提前进行财产规划, 失能失智时实现“身心照料”“财产管理”之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