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本书对劳动仲裁性质定位的模糊, 导致其摇摆在行政性、准司法性和民间性之间。就近期而言, 劳动仲裁的方向是恢复仲裁的本性, 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以解决众多的劳资争议。就具体的走向而言, 行政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都有可能, 甚至三种性质皆有 ; 从长远来看, 无论是从域外的普遍做法,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发展趋势, 还是解决其面临的种种问题, 都决定了最终走向司法性。但这种司法性不同于传统的司法性, 更不是诉讼化, 而具有ADR的特点。摘要:有书目 (第329-339页)
附注提要
本书对劳动仲裁性质定位的模糊, 导致其摇摆在行政性、准司法性和民间性之间。就近期而言, 劳动仲裁的方向是恢复仲裁的本性, 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以解决众多的劳资争议。就具体的走向而言, 行政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都有可能, 甚至三种性质皆有 ; 从长远来看, 无论是从域外的普遍做法,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发展趋势, 还是解决其面临的种种问题, 都决定了最终走向司法性。但这种司法性不同于传统的司法性, 更不是诉讼化, 而具有ADR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