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设置1:设置2:设置3:在转型社会, 我国面临着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 社会安全在供给和需求方面存在结构性的问题。寄希望于公共部门 (公安机关) 自身的改革以及传统的治安管理策略的实施难以有效实现国家维护社会安全的目的, 需要重视社会民众在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活动中的应有作用。通过历史考证和实证观察, 为了消解治安领域的结构性难题, 已经出现或正在发生着大量以“治安承包”为典型的公私合作的现象。经过对“治安”与“承包”概念的深度解读, 本文提出“治安承包”是一个兼具现象描述和理论框架的概念集合, 既包括了直接冠以“治安承包”的实践模式, 也包含了其他涉及公私部门合理分配治安权限与任务或是公共部门向私人部门配置治安权限与任务的各种实践模式, 可以成为替代秩序行政领域的公私合作或民营化的中国式理论框架。摘要:有书目 (第205-220页)